結構設計計算
支撐結構的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:
1 水平桿設計計算;
可調托撐:抗壓承載力設計值不應小于40 kN,支托板厚不應小于5㎜
2、 支撐結構的構件長細比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(構件長細比)
1 受壓構件不應大于180;
2 受拉構件及剪刀撐等一般連系構件不應大于250。
荷載與效應組合
1、 永久荷載包括下列內容:
1 被支撐的結構自重(G1);
2 支撐結構自重(G2):包括立桿、縱向水平桿、橫向水平桿、剪刀撐、斜桿和它們之間的連接件等的自重;
3 其它材料自重(G3):包括腳手板、欄桿、擋腳板和安全網等防護設施的自重。
2、 可變荷載包括下列內容:
1 施工荷載(Q1)—豎向;施工荷載(Q1)≥2.5KN/m2;
2 風荷載(Q2)—水平;
3 泵送混凝土或不均勻堆載等因素產生的附加水平荷載(Q3)。
可變荷載標準值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JGJ162-2008
注:
1、計算側模(水平荷載):振搗砼4kn/m2和傾倒砼取大值
2、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和構件的自重標準值一般可取25kn/m3。當其配筋量>1 kn/m3時,
應按施工圖的實算配筋量予以調整。
3、設于澆筑作業(yè)面上的混凝土泵送管道荷載應取1.5 kn/m2,布料機荷載應取4 kn/m2。
當同時設有泵送管道和布料機時,應取布料機荷載計算。
4.2.6 荷載分項系數應按本規(guī)范表4.2.6采用。
荷載分項系數的取值
水平桿設計計算
4.3.2 水平桿抗彎強度驗算應按下式計算:
4.3.3 節(jié)點抗剪強度驗算應符合下式要求:
穩(wěn)定性計算
軸壓構件
壓彎構件
當支撐結構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,可不進行抗傾覆驗算:
1 與既有結構有可靠連接;
混凝土工程施工規(guī)范(GB50666)
4.3.10支架的高寬比不宜大于3;當高寬比大于3時,應增設整體穩(wěn)固性措施。
4.3.11支架抗傾覆驗算應考慮混凝土澆筑前和混凝土澆筑時兩個工況。支架的抗傾覆驗算 。
4.3.15采用鋼管和扣件搭設的支架設計時 :立桿頂部承受水平桿扣件傳遞的垂直荷載時,高大模板支架立桿的單根承載力不應大于10kN;一般支架立桿的單根承載力不應大于12kN 。
4.6地基承載力驗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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