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手架
3 結構 配 件
3.1.1腳手架鋼管應采用Q235電焊鋼管普通鋼管。
1、采用高強度鋼材不能充分發(fā)揮其強度,采用Q235A級鋼比較經(jīng)濟合理。
2、采用電焊鋼管能滿足使用要求,成本比無縫鋼管低。
3.1.2 腳手架鋼管宜采用Φ48.3×3.6鋼管。每根鋼管的最大質(zhì)量不應大于25.8kg。
4.2.2 單、雙排與滿堂腳手架作業(yè)層上的施工荷載標準值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確定,且不應低于表4.2.2的規(guī)定。
表4.2.2 施工均布荷載標準值
腳手架上活荷載:施工均布荷載及風荷載
4.2.3當在雙排腳手架上同時有2個及以上操作層作業(yè)時,在同一個跨距內(nèi)各操作層的施工均布荷載標準值總和不得超過5.0kN/㎡。
4.3 荷載效應組合
5.2 單、雙排腳手架計算
1、用木腳手板(北方作法):橫向水平桿 縱向水平桿 扣件 立桿
2、用竹笆腳手板(南方作法):縱向水平桿 橫向水平桿 扣件 立桿
北方作法
南方作法
5.2.15 當采用鋼管扣件做連墻件時,扣件抗滑承載力的驗算,應滿足下式要求:
5.3.4 滿堂腳手架立桿的計算長度應按下式計算:
lo= kμh
k——滿堂腳手架立桿計算長度附加系數(shù)
h——步距
μ——考慮滿堂腳手整體穩(wěn)定因素的單桿計算長度系數(shù)
C-1高寬比≤2時可查此表,但高寬比2~3之間滿足規(guī)定構造要求也可查表,
但高寬比不能大于3
6.1.2 單排腳手架搭設高度不應超過24m;雙排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50m,高度超過50m的雙排腳手架,應采用分段搭設等措施。
1、超過50m采用雙立桿、分段卸荷、分段搭設等方法。腳手架在30及40米高度處每四跨用15.5mm鋼絲繩做保險措施(北京市)。
2、單桿連接時單桿主立桿與副立柱連接采取旋轉扣件搭接, 其扣件數(shù)不小于兩個,且其下每步連接方式同上,主、副立桿各承受70%和30%。
3、雙立桿高度從地面算取架高的2/3,剪刀撐是單桿。搭設高度超過50m時,鋼管、扣件的周轉使用率降低,不經(jīng)濟。
6.4.3 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應靠近主節(jié)點設置,偏離主節(jié)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;
2 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,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,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;
3 應優(yōu)先采用菱形布置,或采用方形、矩形布置。
6.4.5 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,當不能水平設置時,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接。
6.4.6 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。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,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連接。
柔性連墻件
剛 性連墻件
6.6.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(xù)設置剪刀撐;高度在24m以下的單、雙排腳手架,均必須在外側兩端、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15m的立面上,各設置一道剪刀撐,并應由底至頂連續(xù)設置。
6.6.5 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。
6.8.2 滿堂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36m;滿堂腳手架施工層不得超過1層。
6.8.4滿堂紅腳手架剪刀撐
1、豎向剪刀撐:四周及縱、橫向每6m至8m由底至頂設置連續(xù)豎向剪刀撐。
2、水平剪刀撐:架體高度在8m以下時,在架頂部設置;架體高度在8m及以上時,應在架體底部、頂部及豎向間隔不超過8m分別設置連續(xù)水平剪刀撐。水平剪刀撐宜在豎向剪刀撐斜桿相交平面設置。剪刀撐寬度應為6m~8m。
6.8.6滿堂腳手架的高寬比不宜大于3,當高寬比大于2時,應在架體的外側四周和內(nèi)部水平間隔6m~9m,豎向間隔4m~6m設置連墻件與建筑結構拉結,當無法設置連墻件時,應采取設置鋼絲繩張拉固定等措施。
6.2.3 主節(jié)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,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。
6.3 立 桿
1、腳手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,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 立桿固定,高低差不應大于1m。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。
2、單排、雙排與滿堂腳手架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,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。
3、腳手架立桿頂端欄桿宜高出女兒墻上端1m,宜高出檐口上端1.5m。
6.7 通道(馬道)防護
1、斜道應附著外腳手架或建筑物設置
2、 運料斜道寬度不應小于1.5m,坡度不應大于1:6;人行斜道寬度不應小于1m,坡度不應大于1:3;
3、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。欄桿高度應為1.2m,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。
4、拐彎處應設置平臺,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
5、運料斜道兩端、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設置連墻件。